国家能源局6月22日发布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新型储能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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