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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能院继续为您带来2025年10月氢能政策资讯。(更新范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称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文件指出,燃料电池商用车技术要求为:1.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50kW,且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50%。2.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30℃。3.燃料电池电堆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2.5kW/L,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0W/kg。4.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链接:
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gzdt/art/2025/art_7c11f2d931a54bbd937dd2a741e84418.html

10月11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关于印发《广东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称申请新建新能源船舶补贴资金,应符合以下条件:船舶主推进动力应为液化天然气单一燃料、甲醇单一燃料、氢燃料动力、氨燃料动力、纯电池动力(不含铅酸电池动力)或天然气替代率60%以上、甲醇替代率50%以上的双燃料,以船舶检验证书为准。
链接:
https://td.gd.gov.cn/zcwj_n/bmwj/gfxwj/content/post_4783121.html

10月13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修订《海盐县加快推进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21号)意见的通知,称对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创建中被列入关键零部件产品目录且广泛应用的,按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给予限额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积极开展氢储能、绿电制氢等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谋划“氢能社区”“零碳工厂”设计和建设,推动氢能走向千家万户,催生“氢经济”,构建“氢能社会”。对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创建中被列入关键零部件产品目录且广泛应用的,按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给予限额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示范项目建设,给予设备投资额20%限额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建高压气态、低温液态、有机液体及固态等储氢项目,给予实际设备投资额10%限额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10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通过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综合利用、生物质能非电利用等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核算方法:1.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原材料利用。企业生产且消耗、购入且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能量包括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原材料利用对应的能源消费量。企业总非电利用能量包括所有原材料利用对应的能源消费量。2.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燃烧等综合燃料化利用。企业生产且消耗、购入且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能量包括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燃烧等综合燃料化利用产生的能量。企业总非电利用能量包括所有形式燃料燃烧等综合利用产生的能量。
链接:


10月14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持续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老旧新能源货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电动、氢能、LNG、绿色甲醇等新能源动力船舶规范安全发展,有序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项目。
链接:
https://www.cqyz.gov.cn/zwgk_229/zcwj/qtwj/202510/t20251014_15080128.html

10月14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大型活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称大型活动物流配送、接待用车、通勤班车等活动用车宜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在此基础上鼓励使用氢燃料电池车等清洁能源车辆。
链接:
https://sthjj.gz.gov.cn/gkmlpt/content/10/10484/post_10484077.html#634

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称本专项支持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支持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支持零碳园区、零碳运输走廊实现近零碳目标的供能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工艺降碳改造等项目。支持绿色甲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生产项目。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建设。支持资金标准: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等项目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对于地方政府投资的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东、中、西、东北地区项目支持比例分别为核定总投资的60%、70%、80%、80%。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
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510/t20251014_1400943.html

10月1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示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第一批)的通知,经组织专家评审,拟支持内蒙古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及氢能耦合应用等41个项目、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9个区域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

10月1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称做精做细新能源产业,不断研发更高效的光伏电池、风力发电系统及储能解决方案,提升能源转换与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在扩大产能的同时,注重智能电网、微电网的建设与运营,实现新能源发电的灵活接入与高效调度。积极探索氢能等新型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布局,推动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方向转变,为构建绿色能源体系贡献力量。
链接:
https://www.putian.gov.cn/zwgk/zxwjs/szfwj/202511/t20251119_2032867.htm
10月17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做好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相关激励政策兑现工作的公示,称根据公示,符合申报方向和有关要求的项目包括1项加氢基础设施项目,3项氢能应用场景项目,以及13个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车型,共51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
链接:
https://jxt.sc.gov.cn/scjxt/ggtz/2025/10/17/a87816ba338a4ff9a702f0e3bbad623e.shtml
10月17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乐山)实施方案》的通知,称依托四川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打造乐山一眉山一成都绿色氢路,布局尾气制氢、运氢装备和储氢设施。加快重载货车、工程车辆、特种车辆、冷链物流车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积极开展成渝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建设。依托工业副产氢优势,培育尾气制氢、氢燃料电池及其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加快五通桥区、峨眉山市和马边彝族自治县配套加氢站建设,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站、充电站以及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址实施加氢站改扩建工程。
链接:
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zfwj/2025101717392587646900000.html

10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称聚焦“15+N”重点产业链,建设低空装备试验验证检测中心、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药物有效性评价、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查、服鞋质量检验等高水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锂电、氢能、铝基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国省级质检中心建设。
链接:
https://credit.zg.gov.cn/640/11616.html

10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公告2025年第5号,称包括4项氢能相关标准,分别为:固定式真空绝热液氢压力容器、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宽范围调节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制氢系统技术规范、宽范围调节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制氢系统性能试验方法。
链接:
https://www.nea.gov.cn/20251022/965401f0cf034cb7a070e3698edafc49/c.html

10月23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天台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称天台县新能源公交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燃料电池车,按购买发票实际金额最高不超过15%进行补助。已享受政策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所有项目奖补总计不超过92万元。申请享受政策补助项目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30日。
链接:
https://www.zjtt.gov.cn/art/2025/10/23/art_1229811359_4078597.html

10月24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修订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编制核查工作指南、清洁运输碳排放核算指南,研究制定氢燃料电池汽车、油改电小客车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发布碳普惠方法学,推动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搭建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链接:
https://sthj.tj.gov.cn/ZWGK4828/ZCWJ6738/sthjjwj/202510/t20251024_7162019.html

10月24日,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花都区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称支持物流领域清洁能源应用。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发展零排放货运。推进区内加氢站的布局建设,满足物流车辆使用需求,鼓励物流企业开展氢能运输车辆试点运用,新购或更换营运车辆时优先选用氢燃料电池车辆。
链接:
https://www.gz.gov.cn/gfxwj/qjgfxwj/hdq/qbm/content/mpost_10506119.html

10月28日,湖北省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称申报范围包括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类项目。省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在2025年6月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的,可申报不超过储能电站装机容量5倍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扣减已安排的规模)。已完成设备调试、具备出氢条件的电解水制氢项目,可按照1000Nm³/h制氢能力配套50MW新能源项目的比例,申报新能源发电项目。
链接:
https://fgw.hubei.gov.cn/fbjd/xxgkml/jgzn/wgdw/nyj/xnyhkzsnyc/tzgg/202510/t20251028_5799050.shtml

10月29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称本专项支持技术创新示范应用项目。主要支持煤炭、电力、非常规天然气等生产及利用技术创新示范应用,氢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等项目。本专项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额的15%,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链接:
https://fgw.shanxi.gov.cn/tzgg/202510/t20251029_9984543.shtml

10月30日,商务部发布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称推动使用可再生合成燃料等清洁能源的运输车辆、船舶投入外贸货物运输。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国产生物柴油和船用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绿醇、绿氨等加注业务。提升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国际竞争力。引导外贸企业开发使用再生资源、回收资源、可降解材料、可再利用废弃物等制造的产品。发展绿氢等可持续燃料贸易。
链接: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5058aa3f9e7e46f8ac2bc036e5d85de9.html

10月31日,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征集的通知,称支持从事氢能领域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上年度新购置的研发和生产设备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设备投资总额的20%给予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产品被列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关键零部件目录的零部件生产研发企业,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30%给予资金支持。

10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25》,称广东海工装备、海上风电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初具雏形,深中通道正式通车,“梦想”号大洋钻探船在广州建成入列,全球首台兆瓦级电解海水制氢装置成功试运行。
链接: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10/content_704649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