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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长春市2026年绿氢产业攻坚突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文件指出,2026年聚焦“1531”奋斗目标,围绕推动1个氢基能源一体化工程开工建设;推动交通运输、燃气掺氢、储能发电等5个氢能场景示范应用;参与3个以上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实施一系列氢能领域科研创新项目,推动长春市绿电制氢取得突破,建立绿氢应用示范体系。
重点任务包含15项:包括大力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制氢;探索推进光伏离网制氢工程;申报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全力保障大冬会绿色用能;加速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旅车辆示范应用;开展天然气掺氢示范应用;开展燃煤机组掺氨示范;开展氢储能发电示范应用;提升氢能交通装备供给能力;加快开展储氢材料生产线建设;推动完成电解槽产品升级;.开展绿氢制、储、用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氢能领域相关标准制定。
其中,大力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制氢。统筹推动氢氨醇一体化开发,围绕榆树五棵树化工园区、北湖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绿氢化工项目。重点推动华电榆树氢基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百亿工程年内开工,加快推进长春新区新能源氢基化工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
探索推进光伏离网制氢工程。长春燃气调峰站内布局实施小规模光伏离网制氢项目,探索新能源离网制氢新模式,减轻电网调节压力,推动“光-储-氢”离网系统协同控制。
开展天然气掺氢示范应用。在米沙子镇开展天然气掺氢试点,服务周边居民及新良粮库等商业用户,掺氢燃气管道采取独立运行模式,年用氢量5吨,2026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提升氢能交通装备供给能力。加快建设一汽集团年产氢能重型卡车2000辆产线,打造国内一流氢能商务车制造基地。推进中车长客升级改造,形成年产20辆氢能列车产能。
申报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联合一汽解放等企业,深入挖掘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创新应用等应用场景,积极申报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结合省内免收氢能汽车高速费政策,提出氢能车辆推广计划纳入申报方案实施。
文件还指出,结合省新能源“绿电+消纳”及绿电直连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配套给予新能源建设指标支持。2026年开工建设且在2028年及以前投产的项目,新能源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提升至不超过40%。
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区域试点项目,申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两重”“两新”等政策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
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抢抓氢能发展良好机遇,进一步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发展,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长春市2026年绿氢产业攻坚突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拟提请市政府审议,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3个工作日)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整理吸纳,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6年4月10日前反馈至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处。
电子邮箱:cc88777179@126.com
联系人:林志伟 联系电话:88777179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附件:
长春市2026年绿氢产业突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pdf长春市2026年绿氢产业攻坚突破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绿氢产业发展决策部署,积极推进 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抢抓氢能产业发展关键机遇期,推 动长春松原白城氢能区域试点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助力长 春市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长春市氢能研发创新、装备制造、场景应用产 业发展组合优势,全链条推进绿氢产业发展,打造区域经济 高质量发展新引擎。2026年聚焦“1531”奋斗目标,围绕推 动1个氢基能源一体化工程开工建设;推动交通运输、燃气 掺氢、储能发电等5个氢能场景示范应用;参与3个以上国 家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实施一系列氢能领域科研创新项 目,推动我市绿电制氢取得突破,建立绿氢应用示范体系, 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方共建’的 良性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风光绿电制氢工程
1.大力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制氢。统筹推动氢氨醇一体化 开发,围绕榆树五棵树化工园区、北湖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 绿氢化工项目。重点推动华电榆树氢基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 1百亿工程年内开工,加快推进长春新区新能源氢基化工综合 利用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榆树市 政府、长春新区管委会)
2.探索推进光伏离网制氢工程。长春燃气调峰站内布局 实施小规模光伏离网制氢项目,探索新能源离网制氢新模 式,减轻电网调节压力,推动“光-储-氢”离网系统协同控 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德惠市政府)
(二)率先推进绿氢交通示范应用
3.申报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联合一汽解放等 企业,深入挖掘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创新应用等应用 场景,积极申报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结合省内免 收氢能汽车高速费政策,提出氢能车辆推广计划纳入申报方 案实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4.全力保障大冬会绿色用能。在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 运动会上投放应用氢能服务车辆。(责任单位:大冬会专班)
5.加速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大冬会氢能车辆使用需 求,新(改)建加氢站。(责任单位:市建委)
6.推动文旅车辆示范应用。结合省氢能研究院首台套空 冷型氢燃料电池乐游车、观光车研发成果,围绕北湖公园推 动氢能观光车示范应用。(责任单位:长春新区)
(三)探索绿氢多场景能源应用
7.开展天然气掺氢示范应用。在米沙子镇开展天然气掺 氢试点,服务周边居民及新良粮库等商业用户,掺氢燃气管 2 道采取独立运行模式,年用氢量5吨,2026年底前具备开工 条件。(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德惠市政府)
8.开展燃煤机组掺氨示范。加快大唐二热“退城进郊” 项目建设,预留掺氨条件,后续开展燃煤机组掺氨示范。(责 任单位:市发改委、德惠市政府)
9.开展氢储能发电示范应用。推动长春龙源新能源、吉 林大学合作,实施兆瓦级氢储能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产 业化项目,探索形成适用大规模储能应用的氢燃料电池储能 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持续完善绿氢装备产业链条
10.提升氢能交通装备供给能力。加快建设一汽集团年产 氢能重型卡车2000辆产线,打造国内一流氢能商务车制造 基地。推进中车长客升级改造,形成年产20辆氢能列车产 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1.加快开展储氢材料生产线建设。推动长春应化所、省 氢能研究院加快开展吨级钛锰合金粉(储氢材料)生产线建 设,力争年底前投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2.推动完成电解槽产品升级。推动中车长客、长春绿动 等碱性电解槽和PEM电解槽制备领域企业,加快突破核心 技术,有效降低制氢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五)大力推进绿氢产业科技创新
13.开展绿氢制、储、用关键技术攻关。针对当前制约氢 能规模化推广的核心瓶颈,重点突破ALK/PEM/AEM制氢技 3 术、氨/醇合成与高效催化裂解技术以及氢燃料电池小型化应 用技术,推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落地。强化液氢储运技术攻 坚,依托省科技发展计划推动长春致远新能源等企业,聚力 攻坚推动车用液氢储氢供氢装备关键技术研发。(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4.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用好中试基地、“首台套”支持 政策,推动氢能领域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及早实现批量生产 和规模化商业应用。并强化区域储氢技术合作,结合省氢能 研究院储氢技术,联合白城、松原氢氨醇项目,验证多元化、 规模化储氢路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5.推进氢能领域相关标准制定。依托省氢能研究院,围 绕质子交换膜电解槽、稀土系储氢合金、固态储氢等重点领 域推动氢能标准制定,深度参与3个以上国家标准或团体标 准制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监局)
三、支持政策
1.结合省新能源“绿电+消纳”及绿电直连政策,对符合 政策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配套给予新能源建设指标 支持。2026年开工建设且在2028年及以前投产的项目,新 能源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提升至不超过40%。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按照国家、行业加氢站技术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 经营性汽车加氢站审批程序、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制度。对 符合建设标准、运营条件的加氢站,指导其按照省政策申请 4 补贴。(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
3.研究制定燃料电池汽车路权支持政策,除7时至9时, 16 时至19时,一环路以内区域(含一环路,一环路是指由安 达街、辽宁路、长白路、亚泰大街、自由大路、工农大路安 达街组成的环线)禁止通行、快速路全天禁止通行外,其他时 段不限行。(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4.指导榆树五棵树化工园区开展扩区认定工作。(责任 单位:市工信局、市应急局)
5.研究设立长春市氢能科技发展计划,通过科技创新发 展专项资金支持氢能研发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 政局)
6.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区域试点项目,申报制造业中长 期贷款、“两重”“两新”等政策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 投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全市绿色能源体系建设工作 专班,聚焦长春松原白城国家氢能区域试点建设任务,统筹 推动全市绿氢产业发展。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 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成员单位 包括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等 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明确各部 门职责分工,定期沟通,合力推进。
(二)加强项目调度监管。定期调度各相关部门、各县 5 (市、区)、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查摆存在问题,甄别潜 在风险,积极研究解决措施,保障行动方案稳步有序推进。 各地区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进度、建设质量、 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序完成。
(三)强化总结评估。建立氢能产业发展总结评估机制, 定期开展任务落实和产业发展情况评估,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阶段性进展情况,持续有效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发展。
(四)加大宣传引导。以氢能绿色低碳多场景应用为着 力点,多渠道开展氢能应用知识与技术宣传报道,充分展现 氢能产业发展前景和创新成果,引导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推进全市氢能产业发展。